风筝节策划书2篇
c.标长:
留空时间达到5分钟后即可标长,每队可根据自我情况选择合适时间标定。由场中标定人贴标签确认登记后即可收线,完成放飞工作。最后将根据各队线长,排出此项的名次给分,满分20分。
d.空中整体印象:
由专业评委统观放飞全程,并根据风筝在留空时是否稳定、灵活等评定给分。满分10分。
4.自由放飞时间:
根据现场时间安排,会在比赛结束后(颁奖后)清理出场地给各队自由放飞。各队可尽情享受放飞风筝的乐趣,但请自行注意安全。此间如若出意外不属大赛负责。
五、注意事项:
1.犯规及惩罚措施:
a.比赛中途擅自增减、改变队员者将按比例扣去总得分的30%的分数。
b.故意冲撞,阻挡他人放飞者;故意缠线妨碍他人放飞者将取消比赛资格。
c.由于受他人推挤所迫导致发生第二条错误,并未从中获得利益者,不取消其比赛资格。
d.赛前清场时不听劝阻者,将扣罚该队总分10分。
e.风筝比赛的放飞只能手工操作,不能借助其他器材,如电动和遥控装置。一经发现即扣除该队总分10分。
f.比赛过程中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、调度,扰乱现场秩序者,将扣罚该队总分 20分。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。
2.比赛时间规定:
每组预定放飞时间不超过20分钟,开始与结束均以工作人员哨声为准。如若场外有临时调动时请各队遵循现场安排。
3.说明:
a.由于风筝比赛属户外活动,如若因天气影响而活动需要改期,我们将在食院网上发布消息,恕不另行通知。请各队关注近期气象及网上内容。
b.报名参加制作风筝的队伍由队长到检录处领取半成品风筝,每队制作完的风筝归本队,但不能用于本次比赛的放飞。
c.自愿进行自制风筝(非学生会提供的半成品风筝)展示的队伍可携带自己的风筝前来表演展示,若放飞效果良好将会有纪念品,以资鼓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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